2009-4-29 13:40:40 阅读140 评论5 292009/04 Apr29
2009-4-13 20:17:56 阅读146 评论1 132009/04 Apr13
2009-3-17 10:06:18 阅读176 评论0 172009/03 Mar17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
| 执行时间:2009-03-01 |
(2008年11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已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2009-3-17 10:03:22 阅读156 评论0 172009/03 Mar17
2009-3-16 21:53:31 阅读178 评论0 162009/03 Mar16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的通知
鲁政发[2003]10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省政府同意《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与《工伤保险条例》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工伤保险制度
2009-3-15 21:41:43 阅读129 评论0 152009/03 Mar15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中院各部门:
现将《全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座谈会会议纪要》予以印发,以供中院各相关业务庭室、各基层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参考。
二○○五年九月八日 济南全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座谈会会议纪要(2005.8.31)
为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立案、审理中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统一司法尺度,提高司法能力,中院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座谈会。两级法院分管院长、相关民庭庭长、立案庭庭长、审监庭庭长分别参加了两次会议。与会人员围绕劳动争议案件立案、审理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研讨。通过研讨,就部分问题达成了共识。现将本次座谈会的情况纪要如下。
一、关于因企业制度改革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引起的企业职工下岗、整体拖欠职工工资等争议能否受理的问题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对于此类纠纷能否作为
2009-3-14 13:36:17 阅读205 评论0 142009/03 Mar14
1、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2、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离开住所地,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公民户籍迁出,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公民户籍迁出后但尚未落户,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该公民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没有经常居住地,
2009-3-8 9:25:31 阅读84 评论0 82009/03 Mar8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2009年1月8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
2009-3-7 11:55:25 阅读85 评论0 72009/03 Mar7
2009-3-7 11:54:01 阅读71 评论0 72009/03 Mar7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
【发布日期】2009-02-28
【生效日期】2009-10-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新华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